液氮(液態(tài)氮,LN?)因其極低溫度(-196℃)和潛在的安全風險(如泄漏導致缺氧或壓力爆炸),被國際民航組織(ICAO)和各國航空管理機構歸類為危險品(Class 2.2,非易燃無毒氣體)。便攜式液氮罐能否攜帶上飛機需根據以下規(guī)定綜合判斷:
根據IATA(國際航空運輸協會)《危險品運輸規(guī)則》:
禁止隨身攜帶或托運含液態(tài)氮的容器
液氮罐若含有自由液態(tài)氮(未完全吸附或固態(tài)),因其易揮發(fā)增壓,可能引發(fā)容器破裂或艙內缺氧,不允許以任何形式帶入客艙或行李艙。
特殊情況下的豁免條件
容器通過UN認證(如UN1845),且標有“Dry Shipper”標識;
最大凈重量≤50 kg,且容器能承受95kPa壓差;
需提前向航空公司申報,并提供安全數據說明書(MSDS)。
干式運輸(Dry Shipper):若液氮罐為專用“干式運輸容器”(如生物樣本存儲罐),內部液態(tài)氮已完全被多孔材料吸附(僅維持低溫無自由液體),且符合以下條件:
中國民航局(CAAC)
明確禁止旅客攜帶液氮罐(含液態(tài))登機或托運,干式運輸容器需通過貨運渠道申報,并提供專業(yè)機構出具的運輸條件鑒定書。
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(FAA)
允許干式運輸容器作為托運行李,但需滿足49 CFR 175.10規(guī)定,且罐內壓力≤25 kPa(3.6 psi),液氮完全吸附。
歐洲航空安全局(EASA)
要求干式運輸容器必須通過CE認證,且航空公司有權要求額外安全證明。
避免個人攜帶
即使使用干式運輸罐,個人旅客通常無法自行完成合規(guī)申報,建議通過專業(yè)物流公司(如FedEx、DHL的特殊貨物服務)運輸。
提前聯系航空公司
若必須攜帶,需至少提前72小時聯系航空公司貨運部門,確認所需文件(如UN包裝證明、MSDS、運輸聲明等)。
替代方案
如需運輸生物樣本,可改用干冰(-78℃)作為冷媒,其航空限制相對寬松(通常每人≤2.5kg,需通風包裝并標注“Dry Ice”)。
若擅自攜帶液氮罐登機,可能面臨:
安檢扣留設備;
高額罰款(如美國TSA罰款可達1.3萬美元);
被列入禁飛名單
便攜式液氮罐不能直接作為隨身或托運行李帶上飛機,僅合規(guī)的干式運輸容器可通過貨運渠道特殊申報。建議優(yōu)先選擇專業(yè)物流服務,或改用其他低溫存儲方案(如干冰)。出行前務必查閱最新航空規(guī)定,避免因違規(guī)造成損失。